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懷孕婦女的牙醫處置

李明聰 牙醫師

    正常懷孕期人約四十週,方便上通常將這個
時期分成每三個月為一期,前三個月是從第一日
至第十匹週止,中三個月是從第十四週至第二十
八週止,後三個月是從二十八週至分娩為止。前
三個月是胎兒的各種組織和器官分化和發育的時
期,也是最危險和最易受傷的時期,所以任何藥
物的治療都應先和病人的婦產科醫生討論,並且
也希望,瓖孕的婦女應坦白的告訴牙醫師,已有
懷孕的事實。

    中三個月是胎兒發育的生長時期,為牙科例
行治療的最佳時期。

    後三個月是胎兒生長最大的時期,因生理與
心理因素以及本身所潛伏的疾病如糖尿病等,須
慎防導至早產。

    為了健康安全理由,

一、在中三個月是最穩定的時期,可做例行
    牙科治療、補牙、清潔齒石、治療牙齦炎、
    牙週病. . .等。

二、若須照X光檢查,必須用鉛衣覆蓋腹部
    ,以防胎兒以及母體生殖器官受照射,需保護
    良好,始可照X光。

三、懷孕期中可安全使用含腎上腺素的局部麻醉液
    ,才不會引起流產。

四、前三個月,須慣用藥,避免腎上腺類脂醇 
    (導致兔唇及裂顎) ,避免四環素 (導致胎兒
    牙齒變色,抗蛀能力減低) 。

五、生理及心理上的影嚮引起眩暈,務必讓
    病人身體側臥,消除腹部靜脈上的壓力。

良好的合作是治療成功的基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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